「你每次都這樣…」我說。
「你這是謬論(fallacy),我不是每次都這樣」,女兒指正我的話。
幾次被女兒提醒我說話的內容後,我發現一般人在情緒化時說話常常不合乎邏輯。小英論文門的事件,給我的啟發是,邏輯判斷很重要。以下的學習參考自:http://www.fallacyfiles.org/introtof.html
邏輯教我:以正確的前提加上合理的推論,導出正確的結果,就是有真理價值(truth value)的論述。
有兩種推論法:一、演繹(deductive),就是用對的前提導出對的結果。二、歸納(inductive),可用許多對的前提合起來,但可能因草率歸納導致錯的結論,但整體論述聽起來可能仍頗有說服力,但沒有對的價值(truth value),換句話說,就是空洞之言而已。
我想到一個例子,基督徒可能會說,你看我信主以後戒煙戒酒,所以這個神真的很厲害。這個是歸納法,用各種經驗歸納出上帝很厲害。但是這種說法的缺點會落人口實:「有人菸酒沒戒成,那是上帝不厲害?還是上帝不幫他?」因此這種草率歸納的說法陷上帝於不義,因為我們不知道「為什麼」(原因)那個人誡不成菸酒(事實),就不能直接說上帝無能或不幫忙(錯誤結論)。
另一種是演繹,像是以聖經的話來解釋聖經,不是用個人經驗來歸納。例如「你相信上帝創造生命(創世記第一章),以這個對的前提出發,推論上帝可以叫死人復活,因此總結耶穌死而復活是合理的」。演繹出來的結果帶出值得相信的真理價值,也就是a明白這整個論述,就能相信:人類不能改變的事,但是神可以。
相信真理的論述可以堅固我們的屬靈信心—「知道在人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」。所以要吃真理,不要聽空洞之言。也就是聖經所說:「敬畏耶和華的,遠離惡事」(箴言16: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