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中的律師、檢察官的辯論,
為要讓加害者與受害者,在人權基礎的公平保護中,
來回交叉論證期待以盡人之智慧得到最公正的判決。
因為加害者也可能是遭他人霸凌的受害者,
而受害者的自義,
可能帶來自行裁決而變相成了加害者。
因為要避免伸張自義而自行報復的受害者淪為加害者,
因此交由中立地位的法官來判決,
使受害者的家屬不因自行報復而承受更大的悲傷。
至於受害者的傷,光是法院的判決不能完全醫治,
因此需要更多的資源幫助他走出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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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屬靈世界中,
天父賦予主耶穌律師代言人的角色,為我們辯護,
而魔鬼惡者的控告與加害,
使受害的我們也被利用成了加害者:
不是傷害自己,就是摧毀他人。
因此主耶穌在天上的法庭中,
對加害者、被害者宣判,
那些謙卑接受主耶穌以寶血代償還罪債的聖徒,都是無罪釋放。
驕傲靠己者,只能在永遠的火湖裡付出加害的代價。
聖靈如檢察官,
為我們代求、申冤、督正,
使我們良心清潔,
脫離受害者或加害者的宿命。
聖靈如社工,
陪伴我們走出傷害,
成為新造的人,
使舊事已過,一切都變成新,
不論被害者或加害者,
因聖靈使我們的靈魂甦醒,
使我們能在主耶穌裡成為更生人。
(日劇「女神的教室」觀後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