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我在BSF查經,讀到大衛王與拔示巴的醜聞,和之後他兒子之間的紛爭。大家討論的不外乎是如何不要像大衛「太閒」大白天在屋頂上走來走去,看到美女洗澡而落入試探;或是他應該好好「教訓」強暴他女兒的暗嫩,和為妹妹報復而殺害暗嫩的押沙龍。但是我突然有個感動,想到大衛王跟我們比起來,應該是對神相當有信心的人,畢竟他用一顆石頭就擊敗歌利亞,連神都說大衛是合他心意的人。
所以我不禁想到,這個不比當今社會版腥羶的故事為什麼記錄在聖經裡?是為了叫我們後人注意不要跟他一樣犯罪?在大衛為拔示巴的事認罪之後,他寫著說:「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,罪人必歸順你」(詩篇51:13),我想這指的是上帝連他這樣的人都原諒了,我們這些犯罪的人也都能歸順神。
叫人按照聖經的真理活,不應該是為了遵守誡命而戰戰兢兢,像舊約的律法一樣,因為連耶穌都說要遵守的誡命只有兩條:愛神和愛人如己。所以我們應當從整本聖經更認識神的慈愛與公義,而不是事後像不甘己事一樣去數落這些上帝知道不過是塵土的罪人。因為我們也都可能做出同樣的事,但耶穌的寶血就是為了讓罪人可以藉著悔改而回到天父面前才流的,我提醒自己不要落入律法主義而使主耶穌的寶血浪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