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民主國家中,「政治」是眾人之事。在民主制度下,放棄自己的選票,等同於放棄去選擇做對的事的權利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對國家與政治的看法應該如何,才符合神的心意呢?
基督徒是神國的子民,神應許萬國都來敬拜唯一的真神,所以全世界的教會不分國籍,在主裡都是弟兄姊妹(詩篇22:27:「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,並且歸順祂。列國的萬族,都要在祢面前敬拜 」)。但是神賜給我們國家,要我們為那國的人民禱告,就好像使用我們的興趣或所學,差派我們到不同的職場,有機會接觸不同思想型態的人,為的是帶領他們認識真神。
今天在台灣與在美國的台灣人,都有類似的想法:激進一點的要求台灣獨立,深怕被共產黨併吞而失去民主自由的生活。消極一點的主張不要激怒中國,才是安身立命之道,未來國家的命運留給下一代,兒孫自有兒孫福。少數主張和平統一,因為中國是某些人的祖國。不管你目前的想法為何,一個基督徒要能遵守神的誡命,而不是自己的成見,去超脫天然人的想法。選擇以基督柔和謙卑的心為心,才能識破撒旦分化我們的詭計,不叫我們自以為義,因為驕傲而彼此敵對。求神給我們屬靈的洞察力,才能判斷是非善惡,不要人云亦云。世人尋求公平,只願意愛自己所愛的,但是神要我們愛仇敵,來彰顯祂自己大能的愛。(馬太福音5:46:「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賞賜呢?」)
箴言11:11:「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,卻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」。為了口舌之爭所說的批評與傷害,並不能帶領我們的國家邁向康莊大道。反之,基督徒掩目不看邪惡的事也不是愛的表現;而要指出不公義的惡行,並積極去做對的事,就如羅馬書12:9說:「愛要真誠,厭惡罪惡,一味行善(NIV英文直翻)」。
例如有激進政治理念的人,要在主裡省察自己:是因為過去遭受迫害,所以恨仇敵入骨嗎?那麼選擇讓神為你申冤(希伯來書10:30:「申冤在主,主必報應」)。但要對事不對人:恨惡仇敵背後的惡者權勢,但去原諒仇敵,才能脫離從撒旦來仇恨的轄制與綑綁。只求目前平安的人,要為自己的害怕與恐懼來向神悔改,因為畏懼人就是不相信神的能力能保護我們,這也是不信的罪(希伯來書13:6「主是幫助我的,我必不懼怕。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」)。而因為怕爭吵而對眾人之事漠不關心的人,也要悔改,因為神給予我們選擇去做對的事的能力,我們就不能把燈藏在斗底下,而要顯在人前,為叫人看見神的救恩(路加福音11:33:「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,或是斗底下,總是放在燈臺上,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」)。
但願基督徒都以神的公義為護心鏡遮胸:懷著正直與愛的心胸,去體諒與我們不同意見的人其背後的心情,恨惡罪行,並以主的真道彼此鼓勵。若是有出於驕傲的爭執,就要向神悔改,然後才能憑愛心說誠實話,凡事長進,連於元首基督(以弗所書4:15)。
對於國家,我們要以聖經的真理作為目標來全面性的禱告,像是:「主啊,求您的公義彰顯在台灣這塊土地,讓台灣人的心都能尊主為大,讓百姓都能開口稱頌您的大能,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」。若每個台灣人都能謙卑尋求主的公義彰顯,並且靠主剛強壯膽,那麼統獨之爭、族群分裂不再是問題,神國的降臨與祝福才是台灣人終極的盼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