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尼蘇達大學:沒有受害者同意 校方不會進行性侵調查

京東商城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,因涉嫌在明尼亞波利斯市性侵女學生遭逮捕,事件後明尼蘇達大學是否妥善處理校園性侵,也成為議論焦點。事實上,早在1986年明大就成立北極光中心(Aurora Center)作為促進防範校園性侵機構,明大雙城校區的平等機會與平權辦公室(Office of Equal Opportunity and Affirmative Action)則提到,除非性侵加害者危及校園安全,或是該校教職員涉案,否則沒有受害者的同意,校方不會進行調查。

明大雙城校區的平等機會與平權辦公室統計,2017年校內舉報的369個性侵案例中,有54%是不當性行為(sexual misconduct),而過去三年來,學生舉報的案例從51個增加到170個,校方表示,這是學生對不當性行為的認知意識抬頭且信任學校的處理,以及教職員遵守規範向學校通報的結果。

該辦公室鼓勵大家要關懷、傾聽而不要懷疑舉報者;主動向校方通報並協助受害者尋求幫助;該辦公室提到,除非加害者危及校園安全,或是該校教職員涉案,否則沒有受害者的同意,校方不會進行調查。

北極光中心主任艾棋雷(Katie Eichele)說,根據調查,五個女性大學生之中就有一個曾遭強暴或差點被強暴,她對校園內「責怪受害者」的文化感到痛心。

2014年,明大學生何諾(Abby Honold)遭同校學生強暴,她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且到醫院驗傷,事後則由律師陪同提告加害者梅倫(Drill-Mellum),然而梅倫最後卻沒有被起訴,明大則僅對他處以「十年不准進入校園」。

原本此案即將不了了之,所幸後來有另兩名被害者出面指控,警方才在2016年將嫌犯逮捕並處以六年刑期。

有鑑於此,明大今年籌劃舉辦了「到此為止」(It ends here)活動,目標是推廣「旁觀者介入」(bystander intervention) 的理念,希望任何人看到可疑的事,就要說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