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利諾州州長普立茲克(J.B.Pritzker)日前簽署法案,要求即日起,各級學校與執法單位不可以在學校內對學生單獨偵訊,必須先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場。
這項新法規定,當懷疑18歲以下的學生犯罪時,執法人員要拘禁和偵訊學生之前,必須盡量通知家長到場,如果家長不能出席,至少要有學校社工人員、心理醫師、護士、諮商師或心理醫療專業人員在場,同時要執法人員需接受訓練,確保以安全的溝通和互動方式來偵訊青少年。
此法案的立法源由,要追溯到2017年,當時就讀於瑞柏中北高中(Naperville North High School)的16歲學生華格任(Corey Walgren),因女同學向校方指控他錄下兩人性接觸的影片,而遭到瑞柏警察局調查。
警方告訴華格任,「他會被列入伊州性犯罪名單」,然而華格任在偵訊結束後,疑因此走到瑞柏市市區一棟五層樓高的停車場跳下自殺。
華格任的母親莫琳(Maureen Walgren) 悲痛不已,認為「兒子是被學校以及警方嚇到尋死」,「希望兒子的死亡,能夠改變校方政策及處理過程」。
華格任夫妻成立宣導組織www.coreysgoal.org,鼓勵青少年要「尋求幫助」,尤其如遇到令人不舒服的偵訊時,可向校方或警方要求父母或代言人到場,且要孩子「保護自己」,不要給予校方或警方會造成定罪的資訊。
該組織還提醒,青少年手機被沒收時,不需要給予手機密碼,且可等到父母到場再回答問題,網站也告誡孩子不要在手機、背包、車子、口袋裡暗藏危險內容或物品;不要在社交媒體上散播不當內容;鼓勵沒有父母或任何人支援的青少年遇到偵訊時,通知該組織協助。
該組織指出,即便沒有心理問題的孩子,都可能在受到威脅的壓力下自殺,此外也建議校方,不要太快定罪青少年可能犯錯的行為;同時聯絡父母到場,因為父母較瞭解孩子。
華格任夫妻在兒子死後控告兩名學校官員、一名校警、瑞柏市和學區203,但遭聯邦法院駁回,夫妻正在重新上訴。